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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公司治理结构图

股东及股东大会

多年来,公司不仅致力于经营及拓展公司业务,以使股东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,同时透过多种渠道及方法,以使股东及时、准确的获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,其中包括:严格按照本公司章程、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召集、召开股东大会,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定期的及时向股东发布相关信息。于报告期内,本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,历次股东大会均请专职律师到会见证,以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充分行使权利。

公司设立了专门部门,安排专职人员,接待来访人员,并公布联系电话,随时答复各种电话查询,同时建立了公司网站,介绍公司的最新动态及过往业绩,以及公司管理机构等,以使股东或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加完整的了解。

董事及董事会

公司建立了一个成员背景多元化的董事会。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,每个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体结构中,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补充,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。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15人组成,包括5位独立董事。董事们分别具有宏观经济管理、电力行业管理、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,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性、科学性。

公司董事了解其责任、权力及义务,能够忠实、诚信、勤勉地履行职责。为健全决策机构,增强决策的科学性,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,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审核委员会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,并分别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。三个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,其中,审核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。

2010年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2次,董事会议的召开、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。其中,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0年8月20日开始履职,截至2010年底,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。 

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,公司已制定了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及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》,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、任职程序、行使职权的原则、享有的权利及相对应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做出了规定;对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、审核过程中的职责等做了明确规定。

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(尤其是中小股东)诚信和勤勉的态度,忠实履行相关职责。于报告期内,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,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利用其在财务、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经验,对公司的业务发展、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提出积极的建议;对公司的重大关连交易、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行了独立意见。在2010年年报编制过程中,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》,认真听取及查阅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,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安排及进程并予以监督检查,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。

监事与监事会

公司监事会现有4人组成,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,监事会人数与人员构成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要求。监事会成员按照法律、法规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监督职责,对股东大会负责,保障股东权益、公司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于报告期内,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,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审核委员会会议,通过多渠道、多方式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和重要事项,对公司董事、总经理及其它高级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、合规性进行监督。

主席及行政总裁

本公司董事长(董事会主席)与公司总经理分别由2人担任,刘顺达先生及曹景山先生分别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。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权,董事长的主要职权包括主持股东大会,召集及主持董事会会议,并负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等;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:

(1)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;(2)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(3)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;(4)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(5)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;(6)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;(7)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等。